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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付款市场启动费用和市场物料支持如下:
序号 | 回款额度(元) | 物料内容 | 首付款市场启动费支持(按主机提货额) | 备注(根据点位支持包装) |
1 | ≥3万 | 单拱门1个,帐篷2个,夏秋工作服各2件 | 5% | |
2 | ≥5万 | 双拱门1个,单拱门1个,帐篷2个,夏秋工作服各3件 | 7% | 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3500元/台以内),不同时享受7%市场支持费用 |
3 | ≥8万 | 双拱门1个,单拱门2个,帐篷2个,夏秋工作服各4件 | 9% | 同上 |
4 | ≥10万 | 单拱门2个,15米双拱门1个,帐篷2个,夏秋工作服各6件 | 11% | 首批回款10万,可送2万元服务车??突雀?0万元货款,押1万,发货9万元,公司可出资兑现价值2万元服务车一部;客户款到帐60天内二次回款6万元,一次性以货物形式兑现1万元押金。不享受车此模式可以兑现同等价值的市场支持费用。 |
5 | ≥15万 | 单拱门2个,15米双拱门1个,帐篷4个,夏秋工作服各8件 | 15% | 可直接赠送价值2万元服务车一部,和10%市场费用支持不同时享受 |
6 | ≥20万 | 单拱门2个,15米双拱门1个,帐篷4个,夏秋工作服各12件 | 15% | 可直接送价值2.6万元的服务车一部,和12%的市场费用支持不同时享受 |
2.以上点位支持以核销形式兑现,服务车可直接兑现,市场费用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下次提货给予兑现。
3.客户实现合作款到公司30天内第二次回款,可享受新商点位支持政策,用于分销商建立政策,
B、专卖店支持:
1.公司预计在2012下半年新建立30家专卖店,按100元/㎡给予专卖店装修支持;预计建立二级分销网络500家,按120元/户给予门头喷绘支持。
A、店面要求:专卖店面积在40㎡以上;
B、装修标准:按公司专卖店VI标准进行装修;
C、核销标准:门头采用铝塑板扣封、背景、展台、展板按公司标准VI制作,公司验收合格后按100元/㎡核销;
D、核销条件:a)专卖店首付款不得低于3万元,装修前须向公司提报《专卖店建设审批表》,并按公司批示执行;b)装修后将专卖店照片传给公司业务主管;c)专卖店实际效果要和前期申请一致;d)年度任务完成10万元以后一次性核销;
2.公司支持乡镇分销商的门头费用(按公司标准制作),凭三方协议和相关照片给予核销120元/店。
3.专卖店配置支持(不得与新商政策一起享受):
专 卖 店 配 置 | |||
名称 | 发放标准 | 制作标准 | 更换时间 |
工作服/夏、秋各2件 | 4件/店 | 公司统一制作 | 1年 |
吊旗 | 20张/店 | 公司统一制作 | 1年 |
刀旗 | 10面/店 | 公司统一制作 | 1年 |
单页 | 10张/台 | 公司统一制作 | 随产品一起发运 |
拱门 | 1个/店 | 公司统一制作 | 2年 |
活动帐篷 | 2个/店 | 公司统一制作 | 2年 |
门头 | 120元/店 | 经销商按公司VI标准制作后凭有效照片,公司方给予核销 | 1年 |
背景 | 60元/店 | 2年 | |
展台、展板/各6块 | 1200元/店 | 2年 |
C、形象店支持:
公司预计在2012下半年新建立20家形象店,县级最高费用支持1.5万元,地级最高费用支持为2万元。原则:新户、老户30万/年以上,3年内建过的不参与。
A、店面要求:县城形象店40平方米以上,地级市形象店80平方米以上。
B、装修标准:按照公司形象店VI标准进行装修。
C、核销标准:签订合同12个月内,主机提货达到15万元后一次性核销3000元,主机提货达到25万元后再追加一次性核销3000元,主机提货达到35万元再追加一次性核销5000元,主机提货达到50万元剩余一次性核销
D、核销条件:a)该形象店只专营天旭太阳能;b)店面面积和装修按公司VI标准执行;c)公司总部派专人前去检查并拍照片;d)如果公司接到用户对该店投诉或有媒体对该店负面曝光后取消其核销资格;e)需要签定《形象店补充协议》;f)本项目12个月内地级市形象店最高核销2万元,具体操作按《形象店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D、服务车支持:
一级网络: 2012下半年预计支持服务车30辆,车辆总价值(含车体喷绘)为2.6万元,在3年内核完。原则:新户、老户20万/年以上,3年内买过的不参与。
A、由经销商自行购买公司指定车型,并按照公司VI标准进行车体喷绘;
B、核销标准:签订合同12个月内,主机提货额达到20万元后一次性核销5000元,主机提货达到30万元后再追加一次性核销8000元,主机提货额达到50万元,剩余一次性核销;
C、核销条件:a)车型和车体喷绘按照公司统一VI标准执行;b)必须有购车发票; c)公司总部派专人前去检查并拍照片;d)需要签定《服务车补充协议》;e)本项目12个月内最高核销2.6万元;f)具体操作按《服务车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注:服务车与形象店不能重复核销)。